以任期最長的立法院長王金平為例,在他擔任立院龍頭17年期間,僅在2007年6月,也就是第6屆國會時,與時任副院長鍾榮吉領銜提出《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草案》,成為正副院長領銜提案先例。
本刊檢視立法院議事紀錄,生技條例當時不只朝野黨鞭連署,並獲得跨黨派立委支持,有逾百位立委連署,最後以逕付二讀方式,火速完成三讀程序。王金平當時強調,該案是中研院、國科會等各單位希望儘速通過的法案,牽動國內生技產業發展,由他出面凸顯生技條例的重要性與迫切性。
而這也是王金平唯一一次,以院長身份領銜提案,堪稱空前絕後。至於前立法院長蘇嘉全,本刊調查,僅有連署提案紀錄,且連署的案件沒超過15案,更未曾擔任過主提案人。
熟悉立法院議事運作人士則指出,《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第2項明訂:「立法院院長、副院長不得擔任政黨職務,應本公平中立原則行使職權,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正副院長肩負主持院會、召集協商等重責,本就要避免介入實質問題的討論,或是對議題採取特定立場,更不應參與投票,「唯有秉持公平中立的原則,才能站穩立場維持議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