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院判決書,美美指控一名女子明知丈夫已婚,仍與丈夫發展婚外情,2人甚至疑似誕下一名女兒。美美一直被蒙在鼓裡,直到小三的親人告知才發現丈夫去醫院陪產7天,在院方的探視記錄也有出現丈夫名字。爾後,她更驚覺2人手機基地台位置重疊,懷疑他們有同居的嫌疑,因此憤而向小三提告求償80萬。
小三則稱自己與人夫「只是普通朋友」,並無任何違反分際的行為。並主張即使2人手機基地台位置重疊,也無法藉此臆測他們共同出遊或同居、陪產等情節,反擊一切都是美美自己猜想,毫無可信度。並稱陪產一事,是因為無親友陪伴生產,情急之下才會請求美美的丈夫陪同。
經台中地院法官調閱小三和人夫的手機通聯基地台位置進行比對,發現2人於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間,的確有手機基地台位置高度重疊的情形:2022年10月4日一整天共有5次重合;最後一次是2023年2月7至14日,連續7天;5個月內共有19次處於同一位置。地點也包含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台南等9縣市,顯然並非巧合,也足以推認2人晚上同居、白日共同出遊之事實。
不僅如此,法官檢視資料發現小三和人夫的手機基地台位置,在2023年2月間有長達7天的時間重疊在同處,恰好這段時間小三就在鄰近醫院待產。在院方探視記錄記載的「家屬」及「留宿陪伴人」,也是登記美美丈夫的名字。
台中地院法官認定小三與人夫確實存在「超友誼行為」,侵害到美美配偶權,並判她應賠美美4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