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透露,楊男(45歲)日前20時許走進永興派出所,員警詢問他有何事需要協助,他嘴裡唸唸有詞,語無倫次,突然朝值班檯員警比中指,引起騷動,所裡較資深的謝姓員警見狀,上前欲瞭解其來意,他突然拿起水杯,潑了謝員一身的水,於是被壓制在地,依現行犯當場逮捕。
後來楊男在警方偵訊時表示身體不適,要看醫師,於是永興所派員戒護他到台中醫院檢查,沒想到他被銬上手銬、腳鐐,竟在醫院急診室櫃臺前,當眾解開拉鍊,露鳥撒尿,不顧在場有許多男女民眾,員警當場喝令他「收槍」,拉上拉鍊,並立刻將楊男帶回派出所,訊後依妨害公務究辦。
事後,楊男情緒較穩定才透露,他曾經將帳戶賣給詐欺集團,本月14日收到地檢署的「到案通知書」,他原本打算到派出所詢問,若不到案何時會被通緝,至於為何會出現一連串脫序行為,他自己也說不上來。
周俊銘強調,警察機關不容脫序行為,更不容許挑釁執法者,對於類似行為,一定依法嚴懲、究辦,呼籲民眾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