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2019年7月,台中市1名何姓男子經友人介紹,聯繫上1名17歲傳播妹,雙方連繫後找了包含何男在內的6名男子,在其中1名男子家中開毒趴,期間拐騙少女喝下3包含有「喵喵」的毒咖啡包。
少女喝下3包毒咖啡後,立即失去意識,何男等3名男子馬上對她輪番猥褻、性侵得逞。此舉引起同行女子不滿飆罵,何男等人再招來計程車轉移陣地,將少女帶往汽車旅館繼續性侵、拍攝不雅片得逞。
何男完事後,先在房內洗澡,再將昏迷不醒的少女丟在房間自行離去,直到房務人員發現她已經死亡多時報警,警方循線追緝將涉嫌性侵的3人、提供毒品的3人逮捕。
法官審理後,依強制性交、轉讓偽禁藥提起公訴的6名男子,一審分處4年2個月、3年10個月與3年,及5個月、6個月;案經上訴二審後加重刑期,何男等3人改判3年6個月到5年2個月,供毒3人改判5個月、8個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何男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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