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台北關去年查獲一件要快遞到殷琪陽明山家的二級毒品,依法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包裹收件人寫明殷琪的女兒,申請運送項目為禮品,經調查局查驗,竟發現含有二級毒品大麻、大麻萃取物大麻二酚(Cannabidiol,下稱CBD)、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下稱THC)膠囊與精油,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二級毒品重罪,刑期10年起跳,檢調鎖定殷琪的女兒查辦,殷琪到案指稱是她買的,原因是家裡的狗會咬人,為緩和狗情緒,在美國郵購上述物品要給狗吃,不知成分有大麻。
殷琪到案表示,本件包裹是去5月12日,她在美國加州的住所上網購買,由於當時回台在即,她請美國的管家收到後,幫她寄回台灣,要給狗使用,在此之前,她完全不知道什麼是CBD和THC,會買這些物品,是因家中養4隻狗,其中一隻很愛亂咬人,也不太願意讓人觸碰,自己還被狗咬傷要看醫生,後來,她在美國聽到親朋好友說CBD可以舒緩狗的情緒,才會上網買。
殷琪解釋,網站載明這些商品可以舒緩焦慮,幫助睡眠,她便想買回來給狗用,如果她知道這些產品含有大麻成分,就不會購買,且因去年5月回台前,這些物品還沒送到她的美國住所,才請管家收到後寄來台灣,包裹雖以她女兒的名義收受,但女兒完全不知情。
殷琪到案時提供家犬曾狂躁亂咬人的診斷證明,解除檢察官的疑惑,採信她是為了安撫家犬而誤買大麻的說詞,將她不起訴處分,全案在今年3月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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