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監察院及司法院的調查,曾擔任法官、庭長及院長的林奇福與富商翁茂鍾有長期之交往情誼及信賴關係,1998年間翁茂鍾經營的怡華公司因操作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發生鉅額虧損,遭法商百利銀行(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依法追索1,000萬美元(約新台幣3億元)本票債權,怡華公司不認帳,指這本票是公司財務經理吳仙富偽造,向台北地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此案上訴最高法院,就是由林奇福擔任庭長的民事第三庭承審、受命法官為前高院院長李彥文,監院調查認定,林奇福雖知悉這案與翁茂鍾有關,卻未揭露兩人交往事項或自請迴避而參與評議,涉違法審判,依翁茂鍾筆記記載,百利案上訴最高法院期間,林奇福與翁茂鍾單獨會面2次,後來銀行敗訴,追不回3億元,其間,負責追債的銀行經理諸慶恩反遭認定涉違法追債,遭判有罪後含冤而死,諸的2個年幼女兒另遭翁的公司以司法追殺求償5億元。
富商翁茂鍾用來送禮攏絡司法官的補品也因此曝光,是由中天生技出品,要價8,000元的田中寶young補品,翁茂鍾曾與前高雄市長韓國瑜在2003年一起擔任中天公司董事,依據翁茂鍾的27本筆記本記錄,林奇福在2004年至2008年共收了11盒補品,另收了10件襯衫,並與翁見面吃飯及打小白球,2004年翁捲入的銀行員之死案在法院審理時,林奇福還帶兒子與翁去泡溫泉,林奇福後來也在翁的牽線下,為女兒安排與台南某名醫相親。
調查資料顯示,翁茂鍾在公司獲判免還銀行3億後,與林奇福兩人又單獨會面8次,其中有數次密接於翁茂鍾拜會石木欽前後,林受邀球敘還帶兒子與翁泡溫泉行程及聚餐4次,及受贈襯衫5次、受贈營養品10次,監院認為,這嚴重損害法官職務形象及人民對司法的信賴,核有重大違失,對他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去年一審宣判,因犯行未在案發10年內移送,已超出時效,即不必罰,全案上訴後,懲戒法院駁回確定;前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因遭懲戒法院認定涉處理富商翁茂鍾執行案有相關違失,今也遭懲戒法院判判罰俸1年(約200餘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