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曾因涉嫌偽造打卡紀錄、詐領政府補助款遭法辦,政府為保障勞工權益,在勞動基準法第1條第2項便開宗明義表示:「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並且為了在公共部門的勞務採購案中落實照顧勞工、防止剝削,在許多勞務採購案中皆會要求得標廠商簽屬「保障勞工權益切結書」,但政府保障勞工權益的美意卻被有心人士扼殺,黑心的禾意長照集團從此樹立起合法剝削勞工的「典範」。
禾意集團除涉及採購弊案外,另有前員工表示,禾意集團以勞動合作社的名義參與政府勞務採購,不需遵循相關勞動法規,其順風順水的日子在2017年上半年發生變化,在這期間分別有機關要求投標商投標時,要出具「保障勞工權益切結書」及「就業服務許可證」,確保勞工及雇主權益,禾意集團因無法配合或出具證明,所投勞務標案也被判定不合格,無法順利取得標案。
但面對這樣不利的局面,禾意集團似乎立即有了對策。2017年下半年起,調動產、官、學、政等各界有力人士人脈資源,倡議勞動合作社員工跟合作社間無僱傭關係,不適用相關勞動法令,因此勞動合作社投標時也不需要檢附「保障勞工權益切結書」。
2017年7月起,由禾意集團關係友好的產學人士錢金瑞(台灣合作事業發展基金會董事兼執行長、內政部合作社講師、禾意集團參標評選報告代表)首先發難,於內政部補助中華民國合作事業協會發行的「合作社事業報導(2017年秋季號98期)」期刊上投書,主張勞動合作社參與政府勞務採購案,不受勞動相關法令規範,尤其不用檢附「保障勞工權益切結書」,正式揭開「禾意假合作之名,合法擴大侵蝕勞動者權益行動」的序幕。
2018年8月,前立法委員尤美女接受禾意集團陳情:「參加公立醫院投標時有機關要求應檢附『保障勞工權益切結書』,但禾意因合作社經營本質所限,無法提出等事項」,邀集內政部、勞動部、財政部、國防部、退輔會、公共工程委員會及衛福部等單位召開協調會。
會中,前立委尤美女要求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勞動部研議相關標案資格規定,同時請退輔會須說明為何須檢具「保障勞工權益切結書」,相關辦理情形須在2周內回覆,顯見當時與會的各政府部門應該受到相當程度的壓力。
2018年9月,禾意集團指派經理張紘宇參加社會創新第3次行動巡迴座談(彰化場),由時任政務委員唐鳳主持。座談會上張紘宇更是大言不慚表示,機關要求投標商投標時要出具「保障勞工權益切結書」及「就業服務許可證」,是讓合法經營的合作社無法進場,把勞動合作社逼到角落了,影響社員生計;但同時稱讚「台大新竹分院」了解什麼叫合作社,不會逼禾意集團用勞動基準法,禾意也非常樂意配合。
對於張紘宇在座談會上假意替社員「爭取權益」的言論,許多禾意員工感到無法苟同。據知情人士告訴本刊,張紘宇在2012年就因假借職務權勢性侵外勞達6次之多,當時諸多媒體均有報導,張男被判有期徒刑2年,後因獲得被害人諒解,緩刑5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
該集團多名離職員工表示,禾意集團私下剝削侵犯勞權如此嚴重,卻在檯面上暢談勞工工作權,這般亦神亦鬼的操作,也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2019年8月,禾意集團再指派新任經理蔡榮光(曾任新竹縣政府社會處長、文化局長、秘書長)參加唐鳳政委主持的社創行動巡迴座談新北場。蔡榮光在主張勞動合作社不適用勞動法規的基礎上,更進一步要求唐鳳政委,倡議免除勞動合作社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提繳的責任,還希望政府在標案中編列廠商營業稅,勞動合作社若依法免繳營業稅,機關亦不能從標案中扣除。這樣不合理且令人不解的提議,所幸終未被行政機關採納。
然而,政府部門針對勞動合作社的勞動法規適用性議題,最後也「從善如流、廣開大門」,後果可想而知。禾意集團在打通政府各部門障礙下,更肆無忌憚地瘋狂剝削勞工,引發後續眾多的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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