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3 15:11 臺北時間

寶林重症患者控未付醫療費、不提假扣押 北市府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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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受害人至今仍在為了醫療費和訴訟事宜苦惱,更出面控訴北市府處理不當。(本刊資料照)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受害人至今仍在為了醫療費和訴訟事宜苦惱,更出面控訴北市府處理不當。(本刊資料照)
信義遠百A13寶林茶室「邦克列酸(舊稱米酵菌酸)」食物中毒案3月爆發後,至今造成4死,並累計35例。不過受害者賠償遙遙無期,龐大醫療費需由家屬先行支付,更有爆料指有重症患者家屬付不出60萬醫療費,對此今(3日)台北市衛生局則回應稱有相關資料似乎對不上。而先前傳北市府未提假扣押爭議,北市法務局今則說明,假扣押需由受害人提起,由於北市府非受害人不能提起,但他們有詢問家屬意向,若家屬要提起他們會補助法律費用。
《CTWANT》今報導,寶林案重症患者黃舒君出面指控,當初台北市長蔣萬安聲稱要支付所有住加護病房重症者醫療費用,但如今北市法案局僅剩負責彙整包括2名住院中患者在內30多位重症患者,與4名死亡病患的訴訟意向同意書,轉由消基會打團體訴訟,賠償遙遙無期。還有一名目前仍住院的L先生的兒子控訴,父親住院累積的醫療費至今要60萬元,家中經濟困難,現階段只能向親戚借錢,但已無人敢接他們電話。
另一方面,《CTWANT》還稱,當時蔣萬安在記者會上曾信誓旦旦要向寶林負責人黎仿軒提假扣押聲請,然北市府至今尚未提出,許多人擔心他早已淨身出戶,反觀基泰大直案北市府就速速提出等。
針對種種爭議,北市社會局祕書歐嘉竣今先是回應,寶林案因案件特殊、受害人恐面臨龐大醫療負擔,北市府決議重症醫療家戶病患經由醫院提供醫療帳單,由衛生局彙整後相關收據後先行墊付,經費由北市重大災害捐款支應。針對台南黃女的案子,個案已先付款,他們也收到相關資料後,目前在執行撥款程序中。
不過《ETtoday》報導,北市衛生局醫事科長陳怡龍針對L先生一案質疑,目前共有5重症患者,1人在台南、其餘4人在台北,並且台北個案2人已往生、2人住院中,住院個案全是女性,原則上費用已都核付,不清楚那60萬元是從何而來。
陳怡龍指出,理論上醫院不會跟家屬要費用,因為一開始北市府就有跟醫院說他們會處理,加上報導中稱「父親」住院,讓他們有些疑惑,不知是否訊息有落差,也許要讓他們知道是哪位才能處理。
另一方面,針對相關爭議,北市法務局今也發新聞稿說明,他們於4月19日起提供「團訟意願書」給寶林案單一服務窗口社會局社工人員,並轉給關懷對象與家屬,法務局彙整後5月1日函詢消基會協助團訟意願,5月20日經消基會正式函覆同意依消費者保護法就此案於受讓20人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提起團體訴訟,消基會也預計6月13日舉行說明會。
法務局指出,是否參與團訟需給當事人及家屬審慎評估與決定後,提出意願書,市府及消基會並無拖延。被害人選擇個人訴訟或加入團體訴訟,兩者是獨立程序,市府尊重每一位受害者的意願,並盡力給予協助,週刊轉述律師評論市府有導致受害者誤認「團結力量大」云云,對承擔團訟工作的消基會不公平。
而根據法律,假扣押聲請必須是本案的債權人(即被害人),寶林事件市府非受害人,與基泰大直事故市府有財損的狀況有別。寶林案有關家屬部分,第一時間市府透過社工提供律師諮詢,如家屬有委任律師提起假扣押需求,則市府將補助律師費用。
而在案件發生後,市府也啟動相關機制,提供受害者及其家屬法律諮詢及假扣押聲請委任律師費用之補助,由家屬及律師評估,截至目前尚無收到家屬個別提起假扣押之意願。法務局先前也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消基會同步確認,兩會目前經評估無提出假扣押之規劃。
更新時間|2024.06.03 15:1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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