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如此,因C常與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互動,E甚至拿黃國昌當作羞辱、飆罵C的理由,不堪長期言語及肢體暴力,C終於與E對簿公堂,法院最後認定妻子的行為已構成家暴,據此核發為期一年的保護令。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範,媒體不得報導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身分之資訊,即便成年人也須經本人同意才可揭露姓名,因此,本刊衡量社會公益、性別教育、兒少保護與新聞倫理平衡後,以去識別化的方式報導此案。
本刊調查,任職第三勢力政黨要角多年的C,常在鎂光燈前侃侃而談進步、改革理念,堅信台灣要有不同於藍綠的第三條路,妻子E則在公共領域相關的企業擔任高階主管,是綠營長年的支持者,更是業界公認的女強人。兩人在2009年結婚後一起住在北部,近年卻因政治理念、孩子學校事務時有爭執,直到妻子日前出手打C,兩人對簿公堂,這起家暴案細節才曝光。
「一看到這種新聞就會情緒比較滿,摔手機啊、咆哮啊,很多橋段都很像!」知情人士轉述,儘管少數好友早知C與太太常口角、鬧得不愉快,但直到本刊日前披露藍營大咖S家暴案後,C才向友人娓娓道出自己遭受家暴的情節,讓身邊朋友終於意識到,原來C被家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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