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友人轉述,C、E這幾年大小爭吵不斷,除這次法院核發保護令,二〇一六年初,E還曾在未成年孩子前毆打C、扯破他衣服,導致他胸口、手臂都受傷,E當時還把家裡的玻璃鍋蓋及瓷盤用力往地上砸碎,嚇得孩子嚎啕大哭,不過,C當時未察覺這是家暴,而選擇隱忍沒有報案,直到這次遭妻子打到雙頰挫傷,才在醫師、社工提醒下,意識到自己原來是家暴受害人。
該友人並透露,E動口又動手,還逕自盜刷C的信用卡,把老公的卡綁定自己的Uber Eats及Uber帳戶,甚至在未經同意下,拿C的悠遊卡到超商買東西,當C一一列出消費明細傳LINE問E:「我並沒有這些消費,如果妳也不知道,我只好去報案被盜刷了。」沒想到E先坦言:「我買的,所以呢?」接著反問:「要告我嗎?還是逮捕我?」讓C氣得回她:「可以停止從我錢包偷拿錢了嗎?最近又開始一偷再偷是怎樣!」
「每次開庭我都會忍不住發抖,身體完全不聽使喚。」知情友人向本刊轉述,C回憶當初遭妻子家暴後,每天只能睡2、3小時,甚至內疚是自己處理得不好,而他過去幾年選擇忍下來,原本是以為夫妻再怎樣吵都還有餘地,不用跟對方把路走絕,但事後回想才覺得一切太荒謬。
C還對友人直言,自己從事政治工作,處理別人的案件或許很容易,但自己遇到這類事情卻有盲點,「尤其男生,要能意識到這是家暴很不容易,不太會覺得自己在物理上會被壓制,從小又被教育成要堅強、要忍耐、要讓女生,女生可能只是鬧脾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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