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分享一篇台中市西區的房屋租賃資訊,從內容中可知,2間套房的租金分別為12,500元以及16,000元,夏季電費每度高達8.46元,非夏季電費一度電也須收取6.63元,高額的收費標準讓原PO直呼,「來看看現在台中恐怖的電費」。
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回應,「開燈都覺得浪費...這電費是真敢開」「垃圾欸,坑租客吧」「租金也是很恐怖」「我不太懂為何不用台水台電就好」;但也有人認為別租就好了。
實際上,內政部租屋電費新制將於7月15日上路,宣布電費計收若以電度數計算,每度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若非以電度數計費,收取的電費也不可超過電費單當期電費總額,房東若違規超收電費,最高可罰30萬元,未改善則可加重開罰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