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要求各地方檢察署指定專責(組)檢察官,就行政院長指示全國掃黑行動,視案件性質及發展情形,積極指揮協調司法警察機關偵辦,絕不寬貸不法行為。
最高檢說,不法幫派如有藉機挑釁滋事,檢警將依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及刑法第149、150條偵辦,最重可處有期徒刑3年。
最高檢呼籲,掃黑案件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等相關罪責,最重得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如相關被告勇於自首,儘速投案,檢察機關將依證人保護法(污點證人)相關規定做好身分保密,並得獲減輕或免除其刑。
最高檢說,相關知情證人,請儘速向地檢署或警察機關檢舉,將依證人保護法相關規定做好身分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