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關鍵的是,2017年9月,監聽錄到廖俊松兒子在電話中向太太提到提領公司資金的一段話,突然說到要帶500萬元送到市長官邸給鄭文燦,調查局如獲至寶,展開行動蒐證,果然拍到廖子在當月某日晚間拎著一只沉甸甸的黑色袋子進入官邸,不到半小時便二手空空地步出官邸。
至於檢方為何二度簽結此案?原因在於廖子僅從公司帳戶提領420萬元,與500萬元的賄款兜不攏,加上僅有廖與妻子一段錄音對話,款項是否真用來行賄或遭廖挪用不得而知,因此才未打草驚蛇發動搜索,但調查局認為廖另覓80萬元現金,湊足500萬元才交給鄭文燦,蕭姓調查官仍不斷找新證據報請檢方調查。
全案重啟偵辦的另一關鍵,是去年8月檢察人事異動,檢察長俞秀端欽點黑金組資歷不深的司訓所55期檢察官陳嘉義,從黑金組主任檢察官康惠龍手上接下此案,升任襄閱主任檢察官的康惠龍,仍操盤全案且負責另覓辦案團隊成員,找來2位主任檢察官加入專案小組。
但因案情曲折,且爆出洩密疑雲,加上是否因土地開發公司內部黑吃黑,演變成政治行賄仍不得而知,過程中一名素以辦案驃悍著稱的主任檢察官,還婉拒加入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