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不尋常的是,桃園地檢署因證據不足二度簽結本案,直到3年前調查官重報指揮才又立案偵辦,今年6月發動搜索,聲押白手套獲准,直指鄭文燦涉貪,鄭雖稱清白並請辭海基會董事長,但涉貪風暴仍持續延燒。
7月5日,桃園地檢署懷疑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收受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業者500萬元賄款,一早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處約談鄭文燦到案,訊後當庭將他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法院隔天裁定鄭文燦以500萬元交保,成為他難忘的57歲生日,消息傳出,震撼各界。
由於具體行、收賄發生在2017年,卻在鄭卸任副閣揆轉任海基會董事長一個多月後大動作查辦,一時間陰謀論四起,鄭文燦則發出聲明強調,他從政以來,公而忘私,不貪不取,將極力捍衛清白,並主動請辭海基會董事長職務,但相關的傳言仍不絕如縷。
檢調根據監聽發現,廖俊松的兒子與妻子在通話提到要送500萬元給鄭文燦,檢調行動蒐證拍到廖拿著一只黑色袋子進入鄭的官邸,沒多久便兩手空空走出來,不過,由於沒有發動緊急搜索扣到鈔票,即便廖與妻子提到送錢一段話,是否膨風或另有隱情不得而知,檢方因證據不足二度簽結此案,但調查局不死心,三度送新證據報請重新偵辦,直到去年8月,檢察長俞秀端另組偵辦團隊才發動大動作偵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