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自去年起陸續揭露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爆發性侵女童案,且又接獲家長報警反映狼師仍續任,到上週更累計至少20名女童受害,此案引發外界質疑《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媒體不得揭露細節,認為是變相保護加害人,使更多幼童慘遭魔手,最後經監察院完整公布後,媒體才公開幼兒園及加害人姓名。
對此,卓榮泰今(17日)偕副院長鄭麗君、祕書長龔明鑫等人出席媒體茶敘時,媒體詢問,私幼狼師案礙於《兒少法》規定未揭露過多細節,被質疑是變相保護加害人。卓榮泰回應,法律保護的是被害人而非加害人,媒體在報導的過程謹慎小心,並不是件不好的事情,不過若解釋為「保護加害人」,可能是誤解法律原意。
「好像有件事情因為這樣引起討論,那是因為報導過程中,指出了被害人的某種特殊身份,讓外界容易比對出來是哪一個。」卓榮泰表示,媒體還是要注意「真正的保護是被害人,不要揭露出來的是被害人。」他也認為,透過公權力伸張保障人民權利非常重要,讓社會知道善惡的分際,但不要公審加害人,台灣有法律制度,「但沒有一個法律是在保護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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