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提到自己在某間知名連鎖壽司店打工,主要負責晚班時段。原po近日按照一般流程,向店長提出離職,並提前給予10天預告期,希望能做到7月底就好。
沒想到,店長得知原po要離職後,雖然回應「好」,但要求原po要把8月15日前的班上完,「畢竟都排班了」。原po無奈列出《勞基法》準則,強調自己依照規定在7月15日提出離職,只打算做到7月底,結果店長竟回應,「工作最基本責任感,不用傳勞基法給我看。」
這段對話截圖曝光後,引起網路熱議,眾網友紛紛留言狂酸店長,「重新排班是您的責任,請店長發揮您的責任感,fighting」「店長要下來補離職員工的位置,才叫責任感」「責任感是一個小時多少錢?很好笑 留不住人就情勒」「照樣造句回店長:工作最基本勞基法,不用傳責任感給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