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7 07:20 臺北時間

送貨員約人妻「打野炮」弄到「潮吹」 鹹溼簡訊全都錄遭判賠

mm-logo
時事
人妻與快遞員鹹溼對話被丈夫發現,橋頭地院法官認定其出軌事實明確,判賠20萬。(本刊資料照)
人妻與快遞員鹹溼對話被丈夫發現,橋頭地院法官認定其出軌事實明確,判賠20萬。(本刊資料照)
高雄市一名張姓男子,無意中發現妻子透過LINE等通訊軟體,與一名周姓快遞送貨員互傳鹹溼對話,兩人相約「打野炮」,周男還說:「要讓妳潮吹、抽蓄」,而張妻也傳自己僅穿內衣褲的清涼照片給周男示愛;張男怒告周男侵害配偶權,求償70萬,案經橋頭地院法官判決,周男以賠償20萬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張男與妻子婚後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由於妻子有時會用張男的手機,登入自己臉書、messenger、line等通訊軟體,去年某日,張妻忘了登出,因此張男得以窺探妻子手機通訊體對話內容,結果令他既震驚又傷心。
原來,張妻與周姓快遞送貨員有染,兩人透過LINE相約「打野炮」,周男還傳訊息說:「我要讓妳潮吹、抽蓄」,而妻子也熱烈回應:「看要在哪裡試(打野炮)」,並傳自己僅穿著內衣褲的清涼照片,挑逗「小王」;此外,兩人還在LINE討論如何找藉口隱瞞張男,私下偷情,順至談及若張妻與丈夫離婚之後如何安排生活,事後得知,當時這對出軌男女,已經交往數月之久。
張男怒告周男侵犯其配偶權,並具體求償70萬精神撫慰金,但並未控告妻子,兩人至今仍維持婚姻關係。案經橋頭地院審理,周男辯稱,那些對話只是開玩笑而已,兩人從未實際交往,也未曾發生性關係,但張妻卻說,僅兩次與周男單獨出遊,有外宿、牽手、擁抱,親吻,但沒有發生性行為。
法官不採信這對男女說詞,認定這些鹹溼對話,已經足夠證明兩人逾越正常男女社交,且使原告陷入痛苦,審酌兩造收入、社經地位,認為周男以賠償20萬元精神撫慰金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4.08.17 07:2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