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1 10:54 臺北時間

法院認證 高虹安論文大幅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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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法官認為,高虹安此舉有讓陳時奮受刑事處分的意圖及誣告的直接故意,成立誣告罪。(本刊資料照)
法官認為,高虹安此舉有讓陳時奮受刑事處分的意圖及誣告的直接故意,成立誣告罪。(本刊資料照)
台北地院審理前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論文風波遭控誣告案,今(21日)認證高虹安論文確有大幅抄襲,台北地院判決指出,經比對高虹安博士論文及期刊論文,確有大幅抄襲之情事,這是高虹安明知的事,但高虹安卻在遭陳時奮指控論文涉抄襲後,對陳時奮提告誹謗,法官認為,高虹安此舉有讓陳時奮受刑事處分的意圖及誣告的直接故意,成立誣告罪,今判處有期徒刑10月;仍可上訴。
陳時奮指告指出,高虹安明知自己的博士論文有抄襲她自己於資策會任職期間與同事2人及其指導教授李傑4人合著的期刊論文之情事,惟因見筆名為「翁達瑞」的陳時奮陸續於2021年9月間至2022年7月間在Facebook發文質疑她博士論文抄襲一節對其新竹市長選情不利,在2022年8月26日對陳時奮提出加重誹謗罪告訴,陳時奮已獲不起訴,高虹安今則遭判有罪。
高虹安審理中出庭時主張,自己在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的博士論文引用自己擔任第一作者的期刊論文,並沒有涉及抄襲,這已經由辛辛那提大學的學論回函確認,因此她之前針對遭陳時奮指控論文涉抄襲及遭指導教授除名提告誹謗,並沒有誣告的問題。
陳時奮審理時出庭指出,高虹安已確實涉及誣告,論文也已遭校方下架。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有113頁,有引用期刊論文中的5頁,高虹安2017年的博士論文大量引用她2017年資策會與另3位作著完成的期刊論文,經他計算,2017年的期刊論文有92%被抄進2018年的博士論文,高虹安在論文中卻沒提到此事,依辛辛那提大學規定,已是抄襲。台北地院認定高虹安論文確涉抄襲,誣告罪成立,今判高虹安有罪。
更新時間|2024.08.21 10:5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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