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奮指告指出,高虹安明知自己的博士論文有抄襲她自己於資策會任職期間與同事2人及其指導教授李傑4人合著的期刊論文之情事,惟因見筆名為「翁達瑞」的陳時奮陸續於2021年9月間至2022年7月間在Facebook發文質疑她博士論文抄襲一節對其新竹市長選情不利,在2022年8月26日對陳時奮提出加重誹謗罪告訴,陳時奮已獲不起訴,高虹安今則遭判有罪。
高虹安審理中出庭時主張,自己在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的博士論文引用自己擔任第一作者的期刊論文,並沒有涉及抄襲,這已經由辛辛那提大學的學論回函確認,因此她之前針對遭陳時奮指控論文涉抄襲及遭指導教授除名提告誹謗,並沒有誣告的問題。
陳時奮審理時出庭指出,高虹安已確實涉及誣告,論文也已遭校方下架。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有113頁,有引用期刊論文中的5頁,高虹安2017年的博士論文大量引用她2017年資策會與另3位作著完成的期刊論文,經他計算,2017年的期刊論文有92%被抄進2018年的博士論文,高虹安在論文中卻沒提到此事,依辛辛那提大學規定,已是抄襲。台北地院認定高虹安論文確涉抄襲,誣告罪成立,今判高虹安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