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現行的選舉制度,候選人登記參選時須繳保證金,當獲得的票數達一定門檻,不只可以發還保證金,還可以以1票30元的金額,獲得「選舉補助款」。
柯文哲自曝將收下2/3選舉補助款並以個人名義購置商辦,有別於藍綠回捐黨部或捐做公益,引發討論,也有人質疑與原先民眾黨聲稱的用於政黨經營方向不同。不過矢板明夫則認為,既然歷代總統候選人最後都把錢捐出來,那麼選舉補助款這個制度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他指出,日本沒有按照得票數從政府領取補助款的制度,而是由政府規定每個候選人可以用在海報或宣傳上的花費上限,候選人支出後可以找政府報銷。他表示,日本公費選舉的制度是為了保障沒有資金、沒有資源的小黨,也能公平參與政治。
然而台灣卻形成相反的情況,這次立法院選舉除了藍綠白三黨以外,所有候選人都沒有拿到補助款。矢板明夫認為,台灣現行的選舉補助辦法對大政黨、有錢人十分有利,尤其是總統候選人,他們在競選期間已經從社會上拿到非常多捐款,選後還能從政府領到一筆巨款,「實在讓人看不明白,為什麼國家要負擔這筆費用。」
他形容,台灣的選舉補助款已經變成了「強制納稅人送錢給大政黨和候選人的一種制度」,是一種既得權益者排斥潛在競爭對手的自肥制度。這將會讓大政黨越來越強、小政黨越來越弱,對納稅人很不公平,對小黨也很不公平。
今年1月大選後,當選總統的民進黨賴清德依規定獲1.6億元補助款,國民黨侯友宜約獲得1.4億元,民眾黨柯文哲可獲1.1億元。當時賴清德表示會回捐中央黨部、用於照顧資深黨工及提供年輕黨員進修獎金,以及捐做公益用途;侯友宜也說補助款全數回捐黨中央,由黨中央統籌規劃;民眾黨則表示會將補助款用於政黨營運,未料如今卻被爆出有2/3是交給柯個人使用,並拿去購置商辦,引發議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