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不服台北地院對於被告柯文哲聲請羈押駁回的裁定,已擬具相關事由,依法於今日下午5時,向台北地院提出抗告書,請求轉呈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高院收案後,由審判長許泰誠審判長、受命法官鍾雅蘭法官、陪席法官魏俊明法官合議審理,高院表示,今晚不裁定。
柯文哲與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原本遭檢察官認定涉貪汙等罪,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認為,京華城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情形,但柯文哲無相關專業,他信賴都委會決議以及具專業的彭振聲意見,貪汙罪嫌不重大,昨予無保請回。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則遭羈押禁見,法官認為,彭振聲貪汙罪嫌重大,所圖得的利益及賄賂金額均極為龐大,有串證之誤,予以羈押禁見,目前全案已有彭振聲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其助理吳順民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4被告遭羈押,彭振聲認為不應被羈押,今也已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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