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王婉玲所述,林鴻南因為和她的已婚閨密L小姐外遇長達兩年多,當她將實情告訴L小姐先生後,L小姐就被先生要求辭掉宏泰的職務全家立即離開台灣,林鴻南對此相當憤怒,便在去年11月搬離家中,和王婉玲分居。
王婉玲說,現在林鴻南不只堅持要告她,甚至要求法官對她從重量刑,「我毀損他的車是不對,但我當場就認錯而且願意全額賠償,他這樣真的讓我感到很心寒。」
林鴻南則透過杰論律師事務所表示,王婉玲今年元旦凌晨時酒後滋事,持花盆砸毀他的住處,今年3月底,王婉玲又欲酒駕,經子女勸阻,竟誣指子女打人並砸毀公司車輛洩憤。公司為防堵其一再騷擾行為而提告,王婉玲竟在開庭前,再次毀損公司車輛並當街踹打子女,揚言要斷其子手腳,藐視法律。面對如此不堪局面,他深感無奈與痛心,對於公司依法究責,謹表尊重。
儘管林鴻南、王婉玲已經撕破臉對簿公堂,但女方仍對本刊說,在L小姐還沒出現之前,她和林鴻南雖然時有爭執,但夫妻感情仍非常好,儘管口中說還深愛林鴻南,但王婉玲講著還是氣不打一處來,「林鴻南很節省甚至小氣,這麼多年從沒有給我坐過一部好車。如此節省的人,卻為L小姐買了一部保時捷,只為了接送她吃飯、送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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