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是涉找人喬京華城容積率,其中4,500萬元透過應曉薇的8個相關公司流向應曉薇的中華華夏希望、格鬥等至少5個協會,再領出匯入應的個人帳戶,應曉薇坦承有因京華城案找柯文哲便當會,但否認收賄;沈強調是捐錢做善事,沒有行賄,但法官不採信,30日裁定將沈慶京、應曉薇等3人羈押禁見,隨後柯文哲也遭羈押禁見。
沈慶京遭羈後檢察官提訊追查4.3億元金流,他在9月5日因身體狀況戒護送醫,醫院評估無住院必要後回到台北看守所,13日下午沈慶京再因身體狀況由台北看守所評估後以專車戒護就醫後再回台北看守所。
沈慶京在13日晚間委由律師越方如向台北地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越方如聲請後表示,沈慶京真的情況不太好,她基於人道考量提出聲請。依《刑事訴訟法》第110條規定,沈慶京若有「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情形,可由法官直接裁定交保停押,不必聽檢察官意見,但法官認為,此案應徵詢檢察官意見後再裁定。另因沈慶京是以自己名義聲請,卻沒有簽章,法官裁定要他7日內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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