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參與遺囑會議的知情人士表示,自從張榮發於2016年逝世,繼承人紛擾不斷,「在這樣的情況下,遺囑執行人仍積極處理遺產清算與申報,但總裁海內外均有為數不少之遺產,編制遺產清冊即耗費相當心力與時間才順利完成。」
該名人士指出,遺囑執行人已召開十餘次遺囑執行人會議及數不清之通訊聯絡溝通,並在繼承人因意見不同而陸續杯葛參與會議時,努力召集達25次之遺囑執行人與繼承人會議,同時邀請會計師與律師一同與會,以及時就繼承人於會議中提出關於財務、稅務或是法律事項之疑義予以釐清說明。
「遺憾的是,繼承人間就遺囑效力與特留分之意見分歧,部分繼承人對遺囑效力提出訴訟,亦有繼承人堅持其他繼承人對於海外遺產不得主張法定特留分,期間遺囑執行人除持續積極協調各種可行方案,也尊重繼承人之訴訟權利。」
該名與會者指出,今年8月14日遺囑效力經法院判決確定後,遺囑執行人隨即召開遺囑執行人會議,商議後續協調繼承人間關於遺產分配事宜之進行,嗣於9月10日召開繼承人與遺囑執行人會議討論,絕無怠忽履行遺囑執行人義務之虞。「凡此種種,張國煒率爾因遺囑執行人非依其主張方式進行分配即認為背信,而罔顧遺囑執行人對其他繼承人亦負有相同義務之情,未免過於專斷。」
「盼繼承人間放下成見,才能盡早達成協議分割共識,創造共贏局面。若繼承人仍各持己見,恐需透過裁判分割之訴訟程序才能解決爭端,實非遺囑執行人所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