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的是,柯大手筆用選舉補助款購屋,卻對民眾黨花太多錢吃喝表示不滿,顯示他完全掌控民眾黨的財庫,而非什麼都不知情;另一方面,爆料指沈慶京有份超詳細的會客及談話紀錄,一旦比對出他與相關人在台灣與海外的資金流向,就可釐清與賄款的關聯性。
知情人士指出,今年5月柯要民眾黨旗下木可公司負責人、同時身兼出納的李文娟,將木可公司及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基金會資金及選舉結餘款,每2個月向他報告一次,顯示柯才是民眾黨資金的實質操盤手,並非沒有參與及不知情。
檢廉仍持續追查京華城案,發現沈慶京在京華城容積率從百分之392%增加至840%期間,分二階段共編列4.3億元論功行賞,但核銷帳冊卻存在諸多疑點,專案小組勢必清查這些以獎金之名發出的款項,是否由領受人在海內外透過人頭轉帳或以現金交付方式化整為零,以政治獻金、紅包等名義行賄柯文哲夫婦,流入民眾黨後再轉為柯可支配的款項,用以買房及ATM轉存給子女等。
本刊掌握,沈慶京論功行賞的名單,包括前台北市長黃大洲支領200萬元、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與股東陳于君各200萬元、威京集團聯絡人兼法務經理陳俊源200萬元、協理宋堃仁450萬元、京華城發言人阮信囊、鼎越董事林青、林惠美及吳佩玲各50萬元,這些請領人將一一約談到案,釐清他們究竟是真有領到獎金的功臣,還是充當行賄黑錢的人頭。
此外,檢廉追查北士科案,針對北士科的T17、T18地上權經營權由與柯搭檔競選的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家族企業新光人壽得標過程中,北市府在柯文哲主政下,將該土地從僅限生技醫療相關產業,放寬為不限產業類別,偏離最初的產業園區政策目標,引發圖利的爭議進行釐清,因其中有2場關鍵會議都是柯文哲親自主持且作成裁示,過程卻未錄音錄影,不但嚴重違反決策程序,柯口口聲聲的公開透明更是攏是假,圖利罪證恐比京華城案更為明確,一旦掌握異常金流,全案將升高為罪刑10年起跳的違背職務收賄重罪,案情隨時有突破性的發展。
沈慶京與柯文哲已因京華城弊案遭收押,北士科案也同步偵辦中,檢廉正追查京華城案相關海內外金流,除將柯文哲的USB及手機與沈慶京的行事曆一一解密,此外,有一份2018年沈慶京遭司機以要爆他帶女子開房及帶鉅款至澳門等事由恐嚇的判決書更透露出疑有澳門金流,沈當年是否透過司機在澳門等地鉅額換錢?已成為專案小組追查涉貪金流的重要線索,沈慶京是否為規避查緝而在海外行賄柯文哲?有賴檢廉加速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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