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上月底以證人身分約談時任台北市產發局長林崇傑、地政局長張治祥,連日來又約談多位台北市政府承辦的基層公務員到案,發現T17、T18免投資計畫書是柯文哲自己簽准,此案不像京華城案,柯將責任甩鍋給都委會委員審查,或指定副市長當專案管理人,而是僅在市長室的4人小組會議就拍板定案。
由於北士科案與京華城案如出一轍,過程出現柯市府「政策搖擺,招標放水」疑點,檢廉至少鎖定5大疑點追查,不排除到案的公務員會出具留存的備分公文作為自保之用,顯示柯2021年3月3日親自主持會議,裁示把北士科開發土地由一拆為三,將原本僅限生技醫療相關廠商才能投標的規定,修改成「不限產業類別」,使新光人壽取得可以參與投標的入場券。
隔月19日,柯文哲又裁示T16投標前需附投資計畫書,T17與T18則免附,讓新光人壽得標後不受投資計畫書限制。由於這二場關鍵會議都是柯文哲親自主持且作成裁示,過程卻未錄音錄影,不但嚴重違反決策程序,柯口口聲聲的公開透明更是攏是假,圖利罪證恐比京華城案更為明確,一旦掌握異常金流,全案將升高為罪刑10年起跳的違背職務收賄重罪,案情隨時有突破性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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