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共同創業,丈夫身為公司負責人,她則擔任副總,然而結婚20周年時卻發現丈夫外遇,還曾讓小三為他墮胎,丈夫的不忠讓她深受打擊,而丈夫和小三攤牌的過程也深深刺痛了她的心。人妻萬萬沒想到,從同事口中知道更不堪的真相,丈夫不僅在他們分居後另結新歡,甚至在岳母頭七當天消失無蹤,其實是與小三高調出遊,參加白沙屯媽祖進香遶境。
然而,人夫董座卻辯稱與妻子長期分居,已無夫妻之實多年,早已形同陌路,且在2年前因公司事務鬧翻,關係降至冰點,強調兩人早已進入離婚訴訟程序,並以請求權時效已超過進行抗辯。小三則坦承知悉男方婚姻狀況,得知人夫正進行離婚訴訟,因官司延宕才無法恢復單身,但仍選擇與其交往。
對此,法院認為人夫與元配的離婚訴訟正在進行中,婚姻關係尚未解除,因此最終仍認定兩人侵害配偶權,判決兩人連帶賠償元配30萬元撫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