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指出,合議庭審理後,認原審以被告朱亞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4項、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考量保全證據及本案係對公務員行賄,影響國家層面深遠,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故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被告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檢廉9月27日約談朱亞虎到案後,朱亞虎到案認罪坦承行賄,朱亞虎承認與沈慶京及柯文哲、彭振聲在市長室見面後,2020年3月沈親自下口諭要他找7名員工當人頭,用公司的資金匯款210萬元給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目的是要確認京華城容積率保住560%。2020年3月26日210萬元入帳民眾黨後,隔天台北市都發局即函覆京華城「將於近期提送本市都委會研議」。
沈慶京在確認京華城案容積率至少有560%後,2020年4月初,朱亞虎即傳LINE告訴李文宗「小沈很小氣,7人210好了,感謝560」,李文宗也隨即回應「謝謝將軍」,對此,朱亞虎也坦承確有其事。
台北地院9日重開羈押庭時,朱亞虎表示「小沈很小氣,7人210好了,感謝560」這個LINE訊息也有傳給當時擔任立委的蔡壁如及民眾黨祕書長張哲揚,仍遭羈押禁見,他再提抗告,遭高院合議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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