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學姐」黃瀞瑩講出精準的筆錄內容的行為成為柯文哲延押的理由讓律師團無法接受,但讓鄭深元等律師更驚異的是,裁定書直指柯對不利於他的證據,除了拒絕回答,還一律以政治迫害、司法迫害回應。
裁定書說柯「甚至顯露一副君臨天下、睥睨一切、無視人間律法、凌駕法律之上態度。」並說:「反觀歷任總統無論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不管卸任或在任時、有無在押、有罪無罪,遇司法案件,都以尊重司法程序為優先。」
2004年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為偵辦縣長補選候選人游盈隆頭目津貼政見有無賄選而越級傳喚時任總統之陳水扁為證人,陳水扁仍按時並以尊重司法的態度到庭,也被引用在裁定書中與柯文哲的態度對比。
裁定指出「而柯文哲是落選的總統參選人、在野黨主席的被告,先破壞司法威信、褻瀆國家司法權一番,故意型塑自身為政治犯、良心犯;連羈押於看守所,即恣意拒絕出庭,又何能期盼他於出所後,能遵期到庭?」依此觀之,已有相當理由足認柯如不予羈押,恐隨意託辭拒絕到庭,影響訴訟進行,「這等同逃匿。」知情人士指出,這些理由都讓柯文哲的律師團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