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台北地院裁准涉及京華城弊案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延押2個月,全案將在年底前偵結起訴。知情人士透露,法官裁定延押的一大關鍵為專案小組持續清查金流,發現柯文哲竟在市長室收受沈慶京1千5百萬元現金賄款,另有些錢則在工地交付,讓柯無法抵賴。此外,法官裁定延押還有一項原因,與台北市議員「學姐」黃瀞瑩有關。
【封面故事】柯文哲京華城案每階段都拿錢 收1500萬賄款地點曝光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貪汙案遭延押至明年1月,本刊調查,裁定理由直指柯在市長室收受1,500萬元現金賄款,另一處收賄地點則是京華城動土典禮,而且「學姐」黃瀞瑩日前受訪,意外洩露柯拒絕出庭緣由及相關案情,讓法官認為柯有能力與特定人隔空串證,因此裁定延押。
此外,檢廉查出應曉薇新的收賄款項,即京華城核發建照期間收取150萬元賄款,同時段柯的USB也記錄1500,加上容積率保底560%另收取210萬元賄款,顯示柯在京華城爭取放寬容積改建的每個階段都有收錢,貪汙犯行已臻明確。
可隔空串證 柯遭裁延押
據知情人士透露,柯文哲的帳房李文宗及沈慶京的心腹朱亞虎9月底遭羈押,並坦承行賄柯文哲後,10月1日柯面對檢察官提訊竟拒絕出庭,在看守所牢房對法警說了句:「我不為難你們。」倒頭就睡,即不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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