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夫發現結婚7年的妻子不倫戀,是因年前在家中垃圾桶發現使用過的女性驗孕棒,由於夫妻2個月未發生性關係,因此懷孕妻子出軌,進而追查發現,妻子與婚前曾追求過她的同事發展不倫戀,不僅經常討論性愛姿勢、表情等私密對話,甚至還在手機備忘錄上寫下「X後不理-3/16、無套內X-3/28」等紀錄。
人夫事後更崩潰的在妻子手機相簿裡,驚見2人多張裸上身、裹床單等親密合照,氣得向妻子攤牌並提告,對2人求償100萬元。全案審理時,2人否認姦情,辯稱僅是同事,所有證據都是人夫自行編造、製作的。
不過,法官認為人夫與妻子攤牌時,人妻坦言「我會繼續維持這個家,提告的事能否到此為止了」「就各自回歸自己的家庭。我不是為了氣你或恨你才做件事」「對我來說,性跟相處是2回事。我跟他僅此那樣的關係,一起生活不見得適合」,承認與男同事發生婚外情和性行為,審酌人夫與男同事為工程師、人妻為製造部副理的薪資、財產等一切情狀,最終判人妻與男同事應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