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指出,王梅英為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班第29期結業,歷任士林地方法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法官、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高等法院法官、法官兼庭長、最高法院法官、臺北、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並曾任司法行政廳廳長。其法學素養豐富,審判實務資歷完整、行政經驗豐富,足堪勝任副祕書長職務。
王梅英是司法院前院長許宗力推動司法改革的重要幫手之一,她審判能力及判決品質深受司法界肯定,所撰寫判決見解廣為法官援用,發表多篇法學論文,是司法界兼具有學術研究以及論述能力與行政能力的法官,王梅英在司法院任內完成大法庭相關立法,就任新北地院改善辦公環境及向司法院爭取人力及經費,並展現行政及審判長才,去年任職新北地院院長時,帶領同仁年完成全國第一件國民法官案宣判,並秉持「以人為本」觀念,修建廳舍及法庭區環境及性別友善廁所。
王梅英審判及行政資歷完整,去年12月接任台北地院後,對於民事執行處及刑民事審判與行政人力不足,積極向司法院爭取員額,同時帶領同仁推動國民法官及華山新院區改建頗見成效。台北地院審理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性侵猥褻幼童案,由於被害人均是幼童,審理一開始困難重重,王梅英予審判長鄧鈞豪及受命法官趙德韻、陪席法官林記弘充分行政資源,以利傳喚幼童出庭,今年8月順利宣判,重判被告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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