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女建商告訴本刊,肉品市場轉型成立的「南投縣農產運銷公司」設有一座電動豬隻屠宰場(大線)與其他手工屠宰的「小線」,而設局坑殺她的李維勝夫妻,原本是承攬小線的屠戶,兩年前透過朋友介紹,李維勝表示他要標利潤豐厚的「大線」,需要買設備,於是吳女成為他的金主。
吳女說,他不曉得這對夫妻財務狀況這麼差,被地下錢莊押走,還是吳拿錢救人,只因為頭已經洗了,陸續借了李四千多萬,加上李維勝信誓旦旦說,他與南投縣農產品運銷公司總經理周義雄關係非常好,「大線」已經內定給他,屆時,豐厚的利潤不但償債不成問題,還可以大賺一筆。
李維勝告訴金主,全縣一天電宰900頭豬,一隻淨利80元,一天賺7萬2、一個月廿天賺144萬,一年獲利1728萬,而且,李維勝展現他的政商關係,居然拿到地方政府向來不外包的「豬隻刺印」委託案,吳女透露,一隻豬隻打印賺15元,根本是暴利,可見李搞得定標案,她因此放心繼續借貸,直至累積欠款將近7千萬。
後來,李妻何慧育名下的「傳耀有限公司」果然順利承攬大線,但這對夫妻卻因債臺高築,無力償債,此時周義雄出面調解,表示公司負責人可以更換,經營權可以轉移,只有統編不能變;於是,在律師見證下,李維勝夫妻交付公司大小章,吳女還好心給他們15%股權、12萬月薪,並表明,債務清償之後,公司經營權將歸還他們夫妻,對此,她氣憤的說:「周義雄從頭到尾都知道經營權轉移的事,卻幫這對無良夫妻坑我!」
沒想到經營權一轉讓,何慧育謊報遺失公司大小章,重新申辦印鑑,變更負責人為丈夫李維勝,再由李維勝向農產運銷公司提出終止契約,周義雄默默配合,在吳女毫不知情的狀況下,火速更換大線經營廠商,也是李維勝夫妻的好友,吳女失去了這隻金雞母,六千多萬元的債款等於打了水漂。
律師陳思成指出,李維勝夫妻在經營權轉移給吳女之後,仍然占有15%股權,並領有薪資,是受吳委託的經營人,李偷偷變更負責人,私下與農產運銷公司解約,讓實際握有經營權與大多數股權的吳女損失慘重,已構成背信罪,可處5年以下徒刑;至於周義雄,他重新公告、招標的行為並無不法,但如果他明知經營權已轉移給吳女,卻未將此事告知吳,任憑她蒙受鉅額損失,實在不合常理,可能有貓膩,司法單位應該深入調查,確認周是否有民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