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文做為第三方支付業者,因涉嫌配合洗錢,去年11月2日獲裁定300萬元交保。黃國昌昨晚在臉書發文,指出上週四下午「鱸鰻」林秉文和「小明」郭哲敏地下匯兌案開庭,在押的郭哲敏遭提審出庭,另一位被告林秉文則沒有到出庭。
關鍵被告未現身,法官僅詢問林秉文律師被告是否出境,律師回答據他所知沒有,然後直至開庭結束,法官或檢察官都沒有再針對林秉文未出庭有所發言,也沒說會採取任何強制處分或是依法通緝。
黃國昌質疑「如此嚴重的情事,為何院檢迄今還在裝沒事?法務部是還在睡覺嗎?」讓網友不禁想起涉嫌光電掏空弊案的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也是未如期出庭,因拘提未果被通緝。
對此,新北地院今發聲明指出,今年10月4日林秉文以衝庭為由聲請改期,11月17日又因身體因素未到請假,直到12月5日以證人身分傳喚還是沒出庭,經合議庭詢問,辯護人稱林秉文尚未入境,一查入出境資料才發現林秉文早已出境。
新北地院表示,12月26日下午庭期拘提被告林秉文,並通知具保人偕同被告林秉文到庭,如林秉文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將依法為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