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進黨團的提案,立法院在2024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了修正《選罷法》《財劃法》以及《憲法訴訟法》。其中,《憲法訴訟法》已於2024年12月24日請總統公布。然而,同日通過的《選罷法》與《財劃法》,韓國瑜卻根據國民黨籍內政與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的要求,違反憲法第72條規定,暫緩將已經三讀通過的法律案提交總統府公布。
民進黨團強烈批評,韓國瑜依照個別委員會召集委員的指示,決定是否公布這些法律,這不僅嚴重凌駕於憲法和立法院的正常立法程序之上,也使得立法院長的職責與權限遭到濫用。民進黨認為,韓國瑜此舉破壞了國會的正常運作,並且違反了《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規定,該條款明定立法院長應當以公平中立的原則來行使職權。
民進黨強調,韓國瑜將選罷法與財劃法的公布,延後至《憲法訴訟法》覆議案完成並經總統公布後,顯示出極其明顯的政治干預,並已違憲。民進黨團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讓韓國瑜不再適合擔任立法院長一職。
依據《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8條規定,若有1/3以上立法委員提議,且經全體立法委員2/3以上同意,便可進行改選。因此,民進黨團已正式提出提案,要求改選立法院長,並將此議案列為本次院會的首要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