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王姓合夥人因業務熟識在新北土城戶政事務所任職的葉姓戶籍員,得知對方財務狀況不佳,利誘葉某協助查閱剛過世、住在北市金門街的林姓老婦人家庭背景,得知死者孩子都在國外,由旗下員工分別負責代筆遺囑或見證人,首度出馬又詐得1千多萬元房產。
有了這次經驗,蔡、王2人變本加厲,請公司員工加強過濾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未辦理繼承登記專區的列管名冊作為案源,就連死者家庭成員的入出境紀錄或戶籍等個資,也透過警員駱勁達及其警專同學、後來因風紀案離職又考上書記官的游立綸聯手調查相關資料,以相同手法在大台北地區詐得多起房產。
除了贈與房產詐財,該集團還打算利用「假結婚」繼承方式,取得一名劉姓老翁死後所留房產,蔡尚岳透過員工過濾資料,拜託駱姓警員找媽媽和阿姨擔任結婚見證人,還要駱提供他父親年輕時的帥照,讓員工合成偽製早年婚宴照,再由蔡鴻燊公證背書。
不過,駱的阿姨隔天反悔,不但將收到的1萬8,000元紅包退還,幾天後還寄存證信函給蔡鴻燊,表明不願擔任證婚人,但蔡鴻燊收到該函後,僅要求蔡尚岳妥善處理,並未修改公證內文。幸好,眼尖的戶政人員發現,該紙結婚證書登記的時間非常詭異,因為新郎(即死者)當時人還在國外,根本沒回台宴客,詐團的計謀才未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