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核三具重啟條件」最快月底送審 賴清德:立院修法政府要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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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表示,經濟部經審慎評估,核二、核三廠具備重啟條件,台電月底就會將重啟計畫送至核安會。(鏡報劉耀勻)
賴清德表示,經濟部經審慎評估,核二、核三廠具備重啟條件,台電月底就會將重啟計畫送至核安會。(鏡報劉耀勻)
文|林高

總統賴清德今(21日)表示,經濟部經審慎評估,核二、核三廠具備重啟條件,台電月底就會將重啟計畫送至核安會。至於為何轉變立場考慮重啟核能?賴清德說明,除了立院修正通過《核管法》,政府要依法行政外,還要考量台灣經濟發展,同時因應國際社會需要低碳電力與人工智慧時代算力帶來的電力缺口。

賴清德今日出席磐石會第28屆、第29屆會長交接典禮,致詞時提到,立法院修正通過《核管法》(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政府要依法行政,台電行文請示經濟部,經濟部審慎評估後,回文指出核二、核三廠具重啟條件,台電已在準備重啟程序,預計3月底就會送重啟計畫到核安會審議。

賴清德說,核二、核三廠已分別跟美國奇異公司、西屋公司簽約合作,後續將進行自我安全審查,計畫審查後也要送核安會審查,審查重點包含機組延役的安全性、核廢料處置問題,以及社會是否達成共識。

賴清德補充,即使沒有核能,我國電力也可穩定供應到2032年,強調政府重啟核電,除了立院通過修法,政府必須依法行政外,還得考量國家經濟發展、國際社會需低碳電力,以及AI時代算力帶來的電力缺口。

晚間府方人士再度透過媒體重申,核電重啟須確保核安無慮、核廢有解與達成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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