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指出,對於毒品問題,重刑化仍有一定的嚇阻作用,為有效防制毒品氾濫,目前對於製造、販賣、運輸各級毒品的重刑化政策不宜輕言改變,法務部認為,基於毒品零容忍的態度,對製造、運輸、販賣毒品者應再提高法定刑;至於施用毒品者,法務部認為,施用毒品行為主要傷者為自己本身,屬無被害者犯罪或道德犯罪,除罪化將有助於紓解監獄超額收容問題,也可降低因監禁處遇而對毒品施用者生活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但應在考量配套措施後再討論。
法務部指出,吸毒除罪化需有8項相關條件配合,包括:1、司法、衛生與醫療人力的完善程度;2、完善的法律制度;3、成癮者的社會復健機制;4、毒品施用本身對社會、家庭及個人等影響程度;5、衛生醫療設施之配合程度;6、國際毒品施用之治療趨勢;7、總體經費配合程度;及8、民眾對除罪化的接受程度。
此外,目前有86.36%民眾認為應以刑罰制裁毒品施用行為,並有75%民眾不同意對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採嚴刑峻罰,而對毒品施用改以治療方式除罪,法務部認為,除罪化可能造成9大不利影響,分別是:1. 缺乏司法強制力,無法監控毒品施用人口;2. 增加毒品查緝上困難;3. 施用者接受治療意願下降,醫療無法有效介入;4. 僅採行政罰,會使戒毒執行效率降低;5. 缺乏監控與強制治療機制,造成家庭經濟負擔、人際衝突等問題;6. 造成毒品施用升級與氾濫;7. 其他犯罪問題;8. 國家生產力下降;9. 健保給付衍生問題等負面影響。
對於明(20日)司改國是會將討論毒品議題,法務部將以上述9大理由,表達反對吸毒者除罪化立場,法務部認為,目前對於施用第一、二級毒品者,並不存在除罪化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