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何君豪法官撰文內容:
賴浩敏擔任院長期間發生謝深山關說案,賴院長指示幕僚研議是否對外公開關說者全名,經研議結果多數認為不適宜。個人與會持對外公開全名看法。理由如下:法官如被關說不敢對外公開全名,則民眾無法相信法官有何肩膀能對抗各界壓力公正審判。等報紙揭露後司法院被迫對外界公開承認,將坐實司法院以黑箱作業處理關說的說法。
至於反對意見大致如下:公開後法官壓力很大、司法行政無法查證關說真象、個資法須保障個人隱私。對於反對意見,個人看法:法官最大壓力是來自人民不信任,關說公開的壓力都扛不了憑什麼要人民相信司法。至於真象司法院不必查證,只要法官敢向政風報告,司法院就必須公開全名。立即公開才能昭公信,被揭發才公開就是黑箱。
早期公開要召公信靠的是法官的人格,而不是靠查證,關說通常都是羅生門,無從查證,只能取決民眾相信誰的人格。至於個資法疑慮,完全是無稽之談,不擬浪費篇幅駁斥。
我國曾有扼阻關說司法案件的契機,但被最高院長楊仁壽給燒毀了,如楊當時將手中的關說資料全部公開於世,會給日後想要關說司法者莫大的心理壓力。賴院長時期指示研議也給幕僚給擋下。關說者的姓名打圈,不讓民眾知道真象,這樣的司法作為憑什麼叫人民買單。
新團隊該要有新的作為,關說事件不要再躲???,一律全名公開,不但全名公開司法院還要再發布新聞稿。不但要發布新聞稿,還要透過呂秘書長成立的「與社會對話」小組透過社群與臉書等電子媒不斷對外放送。全民都知道了,才能扼阻這些關說司法黑手的肆無忌憚惡行。
P.S. 近來發言太多,未來必須趕案件,要潛水一陣子,暫不對外發言,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