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內政部推出總量管制,管控陸資每年在台取得土地13公頃、建物400戶為上限,長期總量管制則限定土地1300公頃、建物2萬戶。另外,在2015年7月起,限制陸資取得同棟或同一社區的比率10%為上限。
反觀其他國家,卻很少針對特定國家人士推出總量管制。以日本為例,根據日本政府規定,不管是外國人或日本國民,在購買、出售房地產上,需遵守的規定及條件都沒有差別,美國除了沒有特殊限制外,在當地購買房產,甚至對移民美國具加分作用。
再看到對岸大陸,港澳台人士雖不能購買具福利性質的公房和經濟適用房,但同樣可購買2手商品房,其他境外人士若想在大陸買房,至少要符合3個標準,包括在大陸境內居住滿1年,以及在大陸沒有第2套房產,且所購房產僅限自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