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在聲明中指出「 有關媒體報導內政部通過44位大陸富豪購買『萬通臺北2011』建案1事,內政部表示此案僅是個案依訴願決定另為適法處分之結果,陸資在臺買房政策及相關管控機制並無改變。 」
內政部並說明,現行大陸人在台灣要購買不動產,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9條及「許可辦法」規定,是採許可制。除了黨政軍不得購買外,每人只能取得1戶住宅,地點若在天然資源、軍事管制區一定範圍,或涉有影響國家重大建設、土地壟斷投機炒作、影響國土發展或危害國安、社會安定等情形者,也都不予許可。
另外,為了防範陸資來台炒作不動產,自2014年起,內政部開始實施總量管制措施,每年大陸人只能取得土地13公頃,建物400戶為上限;2015年7月1日起,再增加集中度總量管制,大陸人取得同棟或同一社區的建物,以總戶數10%為上限,這些管控機制目前沒有鬆綁規劃。
內政部並強調,萬通2011大陸買家若被訪查發現,用途不符原申請項目,或違反許可辦法相關規定,將依規定廢止其許可,並限期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