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指控,馬英九在2013年8月31日半夜,聽取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偵查機密後,除將機密外洩給當時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隨即再打電話請黃世銘於隔日來補充報告,涉嫌教唆洩密等罪,北院一審在三月間,認為事證不足,判馬英九無罪,柯建銘上訴二審原訂今辯結。
但柯建銘認為,馬英九在一審獲判無罪的理由之一,就是依據馬英九隨行祕書林有振及黃世銘證詞,認定馬英九是2014年9月1日凌晨,是請隨行祕書林有振打電話請黃世銘隔日到官邸會面,馬沒有直接打電話給黃世銘,也沒有在電話中請黃世銘提供機密資料,柯建銘的律師團認為,這樣的見解有誤,因為黃世銘與林有振是偽證。
柯建銘的律師認為,馬英九的隨行祕書林有振在2014年9月1日凌晨12點8分及12點10分持用0935電話,先撥打給自己0988的電話通聯共46秒,隨後於12點12分0935電話再撥打給黃世銘,柯建銘認為,若0935及0988電話都是在林有振手上,為何要互打?因此質疑0935電話跟本是馬英九自己打給黃世銘,不是林有振打的,要求調閱北院審理中的馬英九教唆黃世銘洩密給江宜樺案資料。
林有振說,自己也不知為何會自己打給自己,有可能是0935的手機放在別的地方,同事拿起來打他另一支0988的電話,告訴他手機掉了,但時隔3年多,他實在無法記清楚,柯的律師則質疑,若無法記清楚,為何又能證稱自己曾在2014年9月1日用0935的手機打給黃世銘。
林有振說明,因為2014年8月31日半夜,他是跟馬英九去颱風防災中心,有接到黃世銘電話,這整件事是一系列的,他才會記得9月1日打電話給黃世銘,林有振也說,他還記得8月31日晚上前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是騎Ubike到官邸。
馬英九的律師團認為,此案的重點是在於馬英九有沒有教唆黃世銘洩密,與林有振是否偽證無關,沒必要浪費司法資源,並質疑柯建銘是要在此案判無罪確定後,對媒體說是因為有偽證而判無罪,柯建銘立即反擊,指馬英九的律師一派胡言,一再阻擋調閱,顯然是心中有鬼,最後合議庭決定調閱北院審理中的資料, 擇期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