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林建成於1977年與林添福、康武朝等人5人合作,在長春路與慶城街口興建中泰花園廣場,後來康武朝等人成立柏美建設與林建成簽約推動建案,但還沒完工,柏美就有財務危機,因此改與林添福之妻翁猜合作興建,不少住戶就是與翁猜簽約購屋。
當時建商與地主打算在房屋完工後,雙方依出資比例分配房屋所有權,但卻因施工與設計圖不符等因素,房屋無法請領執照,也因此房屋無法辦理登記,土地仍在地主名下,房屋產權歸屬則出現爭議,無法交屋給購屋者,但購屋者已付了大筆錢,雖沒有權狀,仍是入住。
1979年柏美公司就控告地主林建成,要求配合申領執照獲判勝訴,地主林建成則由兒子訴請柏美交屋,柏美也勝訴,但因有施工與設計圖不符等問題,房屋還是無法取得執照,無法辦理產權移轉,爭議未解,埋下日後爭端導火線,住戶付了錢買屋,卻未取得土地及房屋所有權狀,最後僅拿到一紙買賣及保證過戶的合約書入住,一晃就30多年。
10年前原地主過世後,兒子繼承所有土地,寶佳建設董事長林陳海、前監委周哲宇及海天保全董事長葉海瑞等人看上這塊土地,聯手出資收購,計畫展開都市更新蓋新大樓出售,以新地主之姿與住戶協商,並指控住戶是無權占有,有住戶為證明自己是合法取得房屋,竟向地檢署自首竊占建商土地,最後獲不起訴處分,住戶據此強調,是合法住戶。
另一方,周哲宇還與海天保全董事長葉海瑞為趕走住戶,卻是製造假債權,偽造柏美建設積欠海天保全1800萬元保全費的債權,查封拍賣住戶房屋,逼迫住戶遷出,去年6月,台北地院認定被告犯行明確,痛斥周哲宇等人為逼住戶出售房屋,濫用司法資源,破壞司法公信力,嚴重危害住戶居住正義及安寧,手段惡劣,周哲宇遭判刑2年半、葉海瑞遭判1年8個月,二審訂於9月日開庭。
儘管周哲宇等人因製造假債權遭判刑,但他們還另有其他合法債權,由林陳海以柏美建設的債主自居,要求住戶拆屋還地,法院認定,陳文輝等住戶當年購屋時,明知土地無法辦理登記仍予以購買,視為僅買到房屋使用權,一、二審法官均認定房屋全是柏美建設所有,柏美建設因欠林陳海等人錢,判林陳海等勝訴,張姓等住戶不僅要拆屋,還得付地租10萬至30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