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秉成指出,面對蘇炳坤這個冤案,檢方歷經4次非常上訴、聲請再審都失敗,如今在民間司改會、冤獄平面協會與前主任檢察官彭南雄積極奔走下,獲得再審,希望檢方不要再抗告;彭南雄也呼籲儘速還蘇炳坤清白。
羅秉成認為,司法會犯罪,這是難免的,因此,要有除錯的機制,而目前除錯機制,並沒有發揮很好的功效,但蘇炳坤這案子,彰顯我們的司法除錯機制並沒有失靈,法院有自醒自覺的能力,有面對錯誤,解決錯誤的能力,這是台灣司法文明進步很大的意義。
此外,羅秉成也指出,蘇炳坤案是台灣司法轉型正義的重要案件,蘇炳坤30多年前遭警刑求定罪,而現在的警方不會用這樣的方式對待被告了,因為我們司法人權已有相當進步,但面對歷史成因所造成的冤案,不能當沒看見,他認為司法應該要有勇氣去面對過去不堪的司法處境,合議庭明快地、勇敢地開啟再審,非常可貴。
今天與上次的開庭,法院都開放媒體進入拍攝,羅秉成指出,這是因合議庭知道這個案子在司法上的意義,才讓媒體可以進入法庭,合議庭再以口語化方式對外說明,這是司法的口語化與親近性的進步,羅秉成認為,司法不被信賴,一部分的原因是因為封閉與不公開,並不是因司法那麼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