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歲的林先生,過去女兒曾經私自挪用他的養老金,貼心的兒子為了保全父親的老本,就帶著父親前往銀行詢問信託方案,林先生隨後將近500萬元的養老金交付信託,並約定每個月由信託專戶支付4萬多元供生活所需,也約定專戶會支付醫療及養護看護費用,指定由兒子擔任信託監察人,避免再發生不當挪用的情形。
【高齡安養信託正夯】失智免擔心 這樣做就有老後尊嚴
可別以為有伴侶或有子女就不需思考老後財務,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任何人都可能比伴侶多活10年以上,甚至可能面臨失智風險,即使膝下有子女,也未必等同有萬應公。想擁有自己理想中的尊嚴老後,善用安養信託是不錯的選擇,讓退休金可真正用在自己身上。
另一位80多歲的陳媽媽患有嚴重失智症,家人為了確保陳媽媽近1000萬元的養老金能夠支應往後的醫療及養護費用,避免被無端挪用或遭詐騙集團騙取,於是兒子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證明因失智症導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經法院裁定由2名兒子共同監護陳媽媽後,再由兒子代理成立安養信託,將陳媽媽的財產交付信託,而這筆信託財產後來是由其他沒有擔任監護人的子女擔任信託監察人,等於由所有子女一起守護媽媽的終老財產。
「透過法院的監護宣告再成立信託,可以解決像失智這樣的案例,不過,信託當然還是由財產所有人在精神和心智狀況無虞下,自己擔任委託人即早規畫最好,因為那才是當事人最想要的內容。」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協理趙子仁觀察表示,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長者重視自己的財產自主權,甚至是子女鼓勵父母辦理安養信託的個案也日漸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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