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大扣除額方面,三讀條文規定,標準扣除額由9萬元提高為12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現行12.8萬元提高為20萬元,幼兒學前教育特別扣除額由現行2.5萬元提高到12萬元。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全國542萬綜所稅申報戶均能受惠,平均減稅1萬到1萬5000元。
針對中小企業營所稅,三讀條文明定,營所稅從現行17%增加到20%,中小企業課稅所得額50萬以下,按每年調高1%之幅度,分3年調至20%。
三讀條文規定,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降回40%;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股利所得可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給予8.5%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或以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合併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