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辦公室表示,陳長文律師日前曾致電馬前總統,表示將成立「反妨害司法公投聯盟」,推動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邀請馬前總統參加連署。馬前總統一向認同陳律師所主張台灣司法應公正獨立、不受政治力干擾的立場,同意參加聯署,以敦促法務部儘速落實去年蔡英文總統主持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結論,提出相關法律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
馬辦說,陳長文考慮馬前總統卸任元首的身分,將馬前總統的連署安排至領銜的位置,馬前總統尊重並感謝陳律師美意,也希望陳律師發起的公投,能還台灣司法界一個純淨的偵審空間。
陳長文表示,監察委員陳師孟恐嚇司法機關事件,顯示台灣的法治與司法獨立已危如壘卵,關心司法的有志之士,能緘默乎?加以2013年發生關説司法風暴,在刑法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實有其迫切與必要,但民進黨居多數的立法院已不可期待,只有訴諸公投,以直接的民意,並配合今年年底的縣市長選舉,此一捍衛法治的大事,方有可成之機。
陳長文說,本次妨害司法公正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針對總統、立委、監委等高階公職人員以及司法與行政首長,意圖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所涉司法案件獲得有利或不利之裁判或處分,而對司法人員施以脅迫、恐嚇、關說或其他非法之行為者,科以刑罰?」
陳長文表示,影響司法最大的惡源,一是權、一是錢,一般民眾有可能透過金錢賄賂司法人員,這部分刑法已有規範,但對於以「權力」妨害司法獨立與公正的行為,目前卻無法可罰,是為法治漏洞。立法院雖有「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7條,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但並無罰則,以致施行17年來,形同具文。因此,本次公投要防堵的是「權」對司法的妨害,故規範對象,具體列舉限縮為正副總統、立法委員、監察委員、檢察長等擁有公權力的公職民代、行政及司法首長,並不規範一般民眾與民間機關,因為對司法公正最大威脅者乃政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