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醫協評估,這次《醫療法》修法將影響到全台共73家醫療財團法人醫院,醫療財團法人的醫院僅占全台醫院的11%,但提供的病床數卻占總病床數32%,申請醫療費用支出占比近41%,顯示私立醫院提供醫療服務並非都是牟私利,對社會沒貢獻。
一位醫界高層批評,撇開經營績效來看,在醫療服務品質項目上,媒體調查民眾信任的前幾大醫院裡,長庚醫院名列前茅,「反觀衛福部經營的署立醫院卻不受民眾信任,為什麼經營好的好學生反要被經營差的壞學生管理?這不是很矛盾嗎?」
吳明彥直言,主管機關衛福部本就有權撤銷醫院董事資格,甚至勒令解散董事會,「更令人不解的是為什麼董監事不能互任,持股也不能有投票權?企業經營醫院並非都是賺錢的,像許文龍接手奇美醫院前身逢甲醫院時,逢甲快倒掉,是靠他背書借款才存活下來的。」吳明彥說。
醫界對衛福部透過修法介入醫療財團法人也非完全贊成,前台大醫院副院長王明鉅就曾公開質疑,衛福部端出的政策如育兒百寶箱、國家級實驗室都遭外界批評,實在沒資格對於經營績效較好的私立財團法人醫院下指導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