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職務法庭3月8日撤銷陳鴻斌前法官的免職案後,法官自己人都無法接受,立即在法官論壇上砲轟,直接點名本案職務法庭的審判長林文舟、受命法官陳志祥與陪席法官謝靜慧、郭瑞祥、陳添喜,質疑這5位法官是否可以容忍陳鴻斌對女助理犯行一再發生於自己的女性家人身上,然後僅被罰款200多萬元、安心坐領退休金了事?
受命法官陳志祥面對各界叫陣,親上廣播及電視政論節目辯駁,指陳鴻斌沒有性騷擾、沒有利用職權,至於陳鴻斌親女助理,陳志祥法官認為這是在互相挑逗及試探,是在發展婚外情的未遂階段,陳志祥還說,不向輿論妥協才是身為法官可貴的地方;受命法官陳志祥的親上火線,不但沒有平息各界怒火,罵聲更是源源不絕而來,就連司法院也看不下去,立即展開調查。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指出,陳志祥法官於判決書的原本尚未完成且對外公布前,未經合議庭同意及授權,於3月12及13日,連續7次於HIT FM、民視、三立、年代及東森等廣播及電視節目,或現場擔任來賓、視訊連線、電話叩應及接受訪問方式,發表合議庭判決書原本所未認定且未加以記載、充滿爭議性言論,已經損害其職務及司法尊嚴,影響人民對其職務甚至司法信賴,斲傷司法形象。
司法院認為,陳志祥法官有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規定。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及違反《法官法》第18條規定,法官不得為有損其職位尊嚴或職務信任的行為,並應嚴守職務上的祕密,因此決議將他送評鑑,若評鑑認定陳志祥有違失,將經由移送監察院、職務法庭等程序,處以申誡、罰薪或最重免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