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調查發現,陳志祥法官於判決書原本尚未完成且對外公布前,於3月12及13日,連續7次上節目,針對陳鴻斌法官性騷擾案發表言論,並將被陳鴻斌法官騷擾的女助理,講成是發展婚外情未遂的當事人。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指出,陳鴻斌案有遲延交付判決書原本的情形,因為職務法庭懲戒案件的判決原本,應於判決宣示後,當日交付法院書記官,此案在今年1月29日辯論終結、3月8日宣判,當日受命法官陳志祥僅交付未定稿的判決書初稿予林文舟審判長;之後經過合議庭成員討論定稿,至3月16日下午,經所有法官確認後簽名而完成判決書原本,書記官於當日下午6點收到判決書正本,並於3月19日上午完成正本公布。
司法院認為,判決書原本應於判決宣示後當日交付法院書記官,今要求所有法官均應遵守,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指出,考量隨著社會多元化,案件亦有日趨複雜情形,為使法官有充分合理製作判決書時間,在寫完判決後才宣判,將研議修正訴訟法,讓法官得就複雜案件,在辯論終結後有較長的寫判決時間,可能參考日本,將現行的2週改為2個月。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指出,將要求各級法院法官,在寫完判決書後才宣判,宣判當天就應交出判決書,並在數日內送交當事人,司法院會請各級法院院長應本於行政監督權責加強督導落實,司法院也將修正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有關違反規定的處置;不少法官指出,現行有許多法官是先宣判,判決書再慢慢修改,以求週延,如今卻因一個爭議判決,而面臨工作更大壓力,另也有法官認為,判決書本來就應寫好再宣判,這對當事人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