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基不只手段令人髮指,全案上訴期間,李男還揚言要報復前妻家人,院方認為不知悔改,前年12月底被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
本刊掌握權威消息指出,李宏基在高雄服刑,死刑令將由高雄第二監獄執行,李男遭判處死刑確定,不但是總統蔡英文上台後首位遭判處死刑確定的被告,也是蔡英文政府執行槍決令的首名社會重大刑案要犯。
李宏基與陳姓前妻育有6歲及4歲女兒,2014年4月16日,他與前妻發生口角衝突,李男竟拿出預藏的刀子刺死前妻,隨後更將7歲大女兒擄走,在汽車內燒炭自殺未遂,送醫後李男恢復意識,但大女兒在治療2個月後仍宣告不治。
最高法院認為,李男出於縝密計畫殺人,上訴期間李男甚至揚言「要報復前妻家人」,法官因此認為不知悔改、沒有教化必要,李男一審時判無期徒刑,二審及更一審則改判死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死定讞,這也是總統蔡英文上任以來,最高法院第一起判死定讞的案件。
一審時,李男律師主張,李無殺人意圖,目的是要帶走女兒,不料卻失手誤殺妻子,不過,二審時,李男竟當庭表示與前妻家族的恩怨「不死不休」,更放話假釋出獄後「會報復」,高雄高分院法官因此認為他不知悔改,「監獄教化已難矯正」,二審法院及其更一審均改判李宏基死刑。